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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1.12

电动巡逻车的走合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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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巡逻车

  电动巡逻车的使用寿命,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的经济性,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初期的走合。走合里程为800Km,如果条件允许,最好延长为1500Km,走合期间应以较低的速度运行(≤20Km)。使零部件进行一个阶段的磨合,改善其表面质量和配合精度,避免车辆早期磨损。

  走合期应遵循下列规定:

  1、启动后,尽量避免急起步,猛加速和不必要的紧急制动。

  2、走合期内应严格控制车速在20Km/h以内。

  3、经常检查变速器、后桥、轮毂及制动鼓的温度,如有过热现象,应检查和排除故障。

  4、行驶中要根据路况经常换挡,不要以同一档位长时间的连续行驶。

  5、走合里程达500Km时,检查转向系统,前悬架和传动轴的紧固情况,必要时拧紧。检查制动系统的管路有无渗漏,如发现要及时排除。

  6、走合期内蓄电池放电不能太深,绝对不允许过放电。

  7、走合结束时,更换变速器、后桥润滑油,检查并拧紧钢板弹簧U型螺栓螺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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